近年来,广东省财政厅加大财政支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力度,2018年-2020年,安排19.55亿元支持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,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深入开展。
强化精准施策,支持海岸线生态修复。加强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保障,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环境,打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。一是聚焦海洋管理重点难点。严格保护自然岸线,整治修复受损岸线,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。二是支持落实中央推进“南红北柳”项目要求,大力支持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。三是强化重点岸线海洋环境监测。推动省、市、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,支持实施海水质量、陆源入海排污口、生态红线区重要入海河口断面监测。
强化指导督促,支持“蓝色海湾”综合整治。积极配合争取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58368万元,支持汕头市、汕尾市开展“蓝色海湾”综合整治行动。及时传达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,督促指导做好相关工作。
与此同时,强化重点保障,支持美丽海湾建设。加强《广东省美丽海湾规划(2019-2035年)》重点项目实施保障。2019年-2021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.5亿元,支持广州、汕头、江门等沿海地市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和海洋综合示范区建设。支持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启动美丽海湾建设,通过汕头市青澳湾、惠州市考洲洋、茂名市水东湾的美丽海湾建设,为国家实施“蓝色海湾”工程提供了有益探索。
此外,广东省积极落实美丽海湾建设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,支持搭建技术服务平台,加强美丽海外建设资金绩效管理,通过开展重点湾区整治,初步构建起人海和谐的海湾发展新格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