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挥生态优势 建设“美丽浙江”
发布者:沈满洪 发布日期:2013-12-30 点击次数:1028253
2003年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立的“八八战略”,第五个战略是“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,创建生态省,打造‘绿色浙江’”。生态省建设战略实施以来的10年,是浙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最为关键的10年,也是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最为显著的10年。
生态文化意识显著增强。生态意识的觉醒是绿色浙江建设的先导。广大干部群众逐步确立了“既要金山银山,又要绿水青山”、“有了绿水青山,就有金山银山”甚或“宁要绿水青山,不要金山银山”的理念。
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。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绿色浙江建设的基础。浙江在生态省建设中实现了三个突破: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、自然保护区建设等,生态功能明显加强;通过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实现单位土地资源、能源资源、水资源的产出水平显著提高,处于全国领先水平;通过“8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”和“811生态文明行动计划”等遏制了环境质量全面退化的状况,呈现出逐步好转的趋势。
生态经济发展初具规模。生态经济的发展是绿色浙江建设的主线。浙江省不遗余力地推进黑色发展向绿色发展的转变、线性发展向循环发展的转变、高碳发展向低碳发展的转变,发展方式的转变、产业结构的转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。生态文明的制度是绿色浙江建设的保障。浙江省不仅在经济发展领域充分彰显了制度创新优势,而且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也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,尤其是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。
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,要求我们继续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,在绿色浙江、生态省、生态浙江建设的基础上,深入推进美丽浙江建设。
美丽浙江建设是先进的生态文化、发达的生态产业、绿色的消费模式、永续的资源保障、优美的生态环境、宜人的生态社区的和谐统一。建设美丽浙江是塑造美丽心灵、打造美丽产业、促进美丽消费、开发美丽资源、创造美丽环境和造就美丽家园的一系列生动实践。实现这些目标必须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。
第一,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体制改革。美丽浙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是,存在“条”与“条”的矛盾、“块”与“块”的矛盾、“条”与“块”的矛盾,因此,对于山水林田湖分管体制要进行整合,推进与“大部制”改革相对应的机构改革。同时,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垂直监管功能,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。
第二,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机制建设。机制改革的重点是不同主体之间如何构建起一种相互制衡的结构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,存在明显的问题是“政府办社会”,因此,必须大力加强社会机制的作用。另一个问题是“政府代市场”的问题。长期来,资源环境领域被认为是市场失效的领域,需要政府干预。但现在的情况是,资源环境的稀缺性大幅度上升,而资源环境产权的界定成本大幅度下降,市场机制完全有能力进行有效的配置。
第三,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制度改革。未来浙江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,要做好顶层设计,对所有制度作一系统梳理,构建好美丽浙江建设的三类制度:由空间管制、环境标准、总量控制等组成的管制性制度,由资源环境财税制度、资源环境产权制度构成的经济性制度,由环境教育制度、公众参与制度等构成的社会性制度。从而加快推进美丽浙江建设。
--来源:【浙江日报】